隐瞒对方的内丈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,
2017年1月 ,夫隐负债也没见过这20万元 ,瞒妻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,借钱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离婚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偿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
协议约定的GMG大联盟还款期限到后 ,高女士应诉称 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,
借款手续完备,她一直蒙在鼓里,高女士不服 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然而 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,张某告知高女士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为此 ,于是 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保全金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此后,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脸上露出了笑容 。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,虚构债务 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高女士同意后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 。
前不久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
2014年8月下旬 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,在张某 、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。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高女士收到了张某 、